東南科技大學 表演藝術系

畢業門檻


下載申請表:東南科技大學表演藝術系學生畢業門檻實施要點0813

東南科技大學表演藝術系學生畢業門檻實施要點

一.東南科技大學表演藝術系(以下簡稱本系)為強化學生職場競爭力,並協助學生有效規劃學習目標,依據「東南科技大學學生畢業門檻實施辦法」規定,特訂定「東南科技大學表演藝術系學生畢業門檻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本要點以本系大學部四技學生為適用對象。

三.本要點所稱之學生畢業門檻,係指學生依本校大學部學則之規定,修畢應修學分之外,再另衡酌其就業需求及進入職場所需職能之養成,訂定相關之檢核項目及標準稱之。

四.本系學生應完成下列條件始能畢業:

(一)修滿本系所規定之畢業學分(含專業必修、專業選修、通識選修及核心科目必修規定之學分數)。

(二)完成畢業製作並參加製作成果公開展演。

(三)完成「1131」學習:學生在畢業前必須取得1 張服務證明、1 門以上跨領域課程修習、3 類證照(外語能力證照、專業能力證照、資訊能力證照),完成1系修業規定,滿足畢業門檻之要求,才可畢業。

(1)專業能力證照:東南就學期間取得 Mixcraft Certified Associate Program Level 1、Level 2或 Mixcraft Certified Associate Program Record Assistant數位成音證照等任一等級專業證照或足以證明具相當專業能力之公開展演,即符合 1 張專業證照畢業門檻標準。

(2)外語能力證照依「東南科技大學日間部非英語相關學系之學生英文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要點」實施。

(3)資訊能力證照:依「東南科技大學資訊能力檢定畢業門檻實施要點」實施。

(四) 遇有特殊案例,得經系務會議提案討論後,以專案簽核辦理。

    五.學生需於四年級第一學期結束前繳交「畢業門檻檢核申請表」(參考附件) 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交至系辦公室進行畢業門檻審查。

    六.本要點適用於 104 學年度(含)以後入學同學。

    七.本校境外生、身障生或有特殊情形經系務會議通過者,得免適用本要點之規定。

    八.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院務會議及教務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可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