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化工具機學程施行細則

  1. 本施行細則依據「東南科技大學學程實施辨法」訂定之。
  2. 學生申請修習本學程,不需提出申請,學生於東南科技大學修業年限內(含四技及研究所),修畢本學程所開課程,即發給學程專長證明。
  3. 本學程課程規劃表如附件,共十門課程,全部課程應修畢方發給學程專長證明。
  4. 修習本學程之學生每學期所修學分上下限仍依本校學則相關規定辦理。
  5. 修習本學程之學程科目成績須併入學期修習總學分及學期成績計算。
  6. 凡修滿本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者,經系(所)確認後由本校發給學程專長證明。
  7. 如修完本系應修學分但未完成本學程學分,仍可依規定申請畢業,但不得於畢業後再要求補修學程課程。
  8. 選讀本學程之學生不得因修習學程而申請再延長修業年限。
  9. 本施行細則經課程委員會及教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智慧化工具機學程應修課程表

課程名稱

學分數

上課/實習時數(每週)

自動控制

2

2 / 1

機械設計原理

2

3 /

工具機概論

3

3/__

創意性工程設計

3

3/

機密機械概論

3

3/

機電整合應用及實習

3

2/2

精密工具機技術

3

2/1

電腦輔助設計

2

1 / 2

精密量測及實習

2

1 / 2

工具機系統設計分析

3

3/